土家族哭嫁歌是来凤土家族妇女中普遍传唱的一种歌谣。鄂湘渝黔边土家族地区,素有“哭嫁”的风俗,尤以来凤县为盛。旧时,土家姑娘在婚前十天半月,有的多至1至3个月,就要开始哭嫁即唱哭嫁歌,此风至今在境内大山深处仍有留存。
哭嫁
哭嫁歌以哭唱代言,有新娘独哭及新娘与陪哭者对哭等形式,对哭时前后起伏,二声部交错,情景十分动人。哭唱的内容主要有哭爹娘、哭姊妹、哭亲朋、骂媒人、哭席、哭梳妆、辞祖宗、哭上轿等,多是诉说分离之苦或出嫁后可能遇到的不幸,以及羡慕别人的优越、感激父母养育之恩等;陪哭者多唱劝慰和祝福之词。其语言天然本色,口语入诗,但不乏联想、夸张、排比等修辞手法,尤重真情实感的流露,韵味十足令人荡气回肠。
陪十姊妹
哭嫁歌最大艺术成就,是成功地塑造了具有典型意义的出嫁姑娘艺术形象,充分揭示了土家劳动妇女的心路历程与反封建的主题,艺术效果极其强烈。哭嫁歌是一部土家族婚俗史,有巨大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价值,无论其思想性、艺术性和文学性,都堪称是价值颇高的辉煌篇章。
2009年1月,入选第二批恩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;2011年6月,入选第三批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